近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开展自动售货机专项调查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自动售货机存在的销售过期食品、不按规定公示经营信息、以及产生的消费权益侵害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
在调查取证中,部分市民反映“自动售货机没人管理,我之前买的面包都过期了。”“上次看到鲜榨橙汁自动贩卖机里的橙子都腐烂了,好几天也没人清理,肯定也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还有我有次买饮料没掉出来,也没有退钱,想找商家都找不到。”
针对市民举报,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有针对性地实地调查走访了辖区内的50余台自动售货机,发现自动售货机普遍存在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没有经营者信息、产品过期、支付后不出商品等问题,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无法判断自动售货机的经营主体,很难主张合法权益,无人售货变成无人管理,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过对案件线索初查,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拍摄视频照片、调取工商登记材料等形式,固定了相关售货商违法经营的证据。针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不公示问题,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要求,该部门加强行政管理执法和监管,完善相关信息的公示,保障食品安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以检察建议为导向,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工作,对涉及主体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推动了全区食品自动售货领域全面整治、食品自动售货商规范经营。截止目前,自动售货机专项整治工作正在进行。
下一步,我院将密切与区市场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