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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检·以案说法】公款旅游9万多,滥发补贴13万多,请问,谁给了你慷公家之慨的权力!
时间:2018-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体恤下属,无可厚非,但前提是要依纪依规,不能违反原则,更不能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 

  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郑海彪,便是一个以“体恤下属”为借口违纪违规的典型。 

  郑海彪是慈溪人,200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党支部书记、场长,2006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市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郑海彪在担任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兼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15年5月,分两批组织掌起镇集贸市场和洋山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及部分家属共26人到丽水南尖岩、原始畲村、金矿等景点公款旅游,开支48300元,并给予1名未参加旅游的员工300元补贴;于2016年5月,再次分两批组织掌起镇集贸市场和洋山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共21人到厦门鼓浪屿、土楼等景点公款旅游,开支43600元,并给予1名未参加旅游的员工300元补贴。上述支出合计92500元。

  同时,经郑海彪个人决定,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违规发放22名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补贴共计137652.6元。

  “原本是想着提高单位职工积极性,没想到触碰了纪律底线。”郑海彪说,自己犯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党的纪律约束观念淡薄,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不强,对于之前的陋习没有对照相关规定积极整改,而是听之任之,没有起到一把手应有的带头作用。

  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尽管三令五申,郑海彪仍置若罔闻,顶风而上。表面上看似“体恤”下属,实际上是“私利心”作怪,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等来的只能是纪律的追究。

  郑海彪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单位员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2017年10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掌起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郑海彪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2500元旅游费用和137652.6元补贴予以退赔。

  执纪者说: 

  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是违纪违规行为,极易滋生浪费公款、寻租分肥等行为,是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发酵的温床,纵使理由看起来再正当,也不能掩盖其违纪违规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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