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王建根与龙某、拓维信息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某去华天酒店唱歌时,认识了27岁的坐台女张茜,没多久就确定了情人关系。
张茜原叫吕某,后来龙某帮张茜弄了张身份证,将年纪、姓名都改了,户口落在绥宁县。同年8月,王建根把张茜送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读书。王建根与张茜约会、开房的费用是龙某出的。龙某称,“当时和王建根是朋友,他有权力,想通过他赚点钱。”
2003年底,在王建根的安排下,大学毕业的张茜到拓维信息公司上班,每月工资约2000元。2004年上半年,李某为拉近自己与王建根的关系,就以他人名义造出一份工资发给张茜。王建根知道后同意,但提醒他不能开太高。这份多开的工资一直发到2009年左右,累计多发了几十万元。
2007年左右,张茜打算开花店,为了让她安心创业,李某决定再多发一份工资给她。在经过王建根同意后,张茜又以“许灵”的身份,每月多拿七八千的工资。两张额外的工资卡在张茜离职后仍然继续发放,累计汇入超69万,都被张茜个人使用。
2010年,四川移动总经理李某乙等人案发,王建根担心受牵连,于是要张茜将钱退给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