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并没有逃得很远,而是躲在了邻近的县市,将自己所盗彩金首饰转手卖出去了。
2017年3月29日,邹城市公安局接到杨云凯女友梁倩(化名)的电话,称举报杨云凯盗窃物品。
报案时,梁倩道:“我是今年2月通过微信认识杨云凯的,接触一段时间后发展成男女朋友。3月的一天,杨云凯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出了交通事故,需要来我这里躲几天,事故他家人会代为处理。见面后,他给了我几件彩金首饰,说是送给我的礼物。他说没带身份证,我的身份证当时在别处使用,于是就用闺蜜的身份证帮他办理了宾馆入住。”
之后,杨云凯告诉梁倩,他手里的这些彩金首饰是人家给他父亲抵的工程款,他想卖了变现。然后,他给了女友一个戒指、两个项链和两个耳钉,让她去问一下金店是否回收,还交代她要说是原来订婚时买的,一直没有戴过,用不着了,所以想处理了。金店回收了梁倩带去的首饰,她把钱全部交给了杨云凯。
随后,杨云凯先后哄骗梁倩以及梁倩的闺蜜,让她们先后到兖州、济宁、邹城、泗水等周边县市,累计12次销赃售卖,共得赃款4万余元。
随着售卖首饰次数的增多,梁倩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因为杨云凯的售卖价格太低,彩金铭牌上标的价格都是一两千元,而他的卖价只有三四百块钱。她怀疑这些首饰来路不正,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4月2日,杨云凯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杨云凯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在被问到资金去向时,他供述:“代为收取的代收款和邮资费的钱,还有后来销赃的钱,全都被我吃喝玩乐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