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着急地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然而,因提不出新的证据,再审申请被驳回了。
而这边“失信者黑名单”就像个紧箍咒,不仅个人出行成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合作商在得知唐海成了“老赖”后拒绝继续合作。2017年12月底,唐海向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抗诉。
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将调查重点放在涉案《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名上。除了让唐海现场手书签名,还申请对合同上签字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合同上的签名不是唐海写的,手印也不是唐海的。
为了进一步巩固证据,检察官对相关案情缜密调查,其中一名股东回忆,签合同当天,唐海并未在公司,他也不知道担保合同上的签名是谁签的。
据此,检察官又重点询问唐海是否能回忆起签合同当日身在何地,是否有相应证明。一番翻找后,唐海找到一张陈旧的火车票,证实在该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的当天,他正在从广州回武汉的火车上,不可能在杭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此,该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唐海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相应证据,建议法院依法再审。
近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关于唐海应承担1400余万元连带担保责任的判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