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和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省会长安公园联合举办“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宣传活动。省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孙祎霖、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孙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盖朝龙出席法治宣传活动。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命名的法律,在社会主义法治史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这是一份民事检察监督宣传手册,请您收好。”盖朝龙检察长在活动中向群众介绍了《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庆辉带领我院民事检察干警现场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活动中,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普及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畅通了民事检察监督渠道。
本次活动是落实上级院部署的“民事检察宣传月及民法典宣传”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群众对检察工作“更满意”的具体举措。重点宣传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法条,向群众介绍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的条件和相关法律程序和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