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3年1月13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盖朝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基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助力高质量法治环境建设
紧扣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的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全力打赢“三场硬仗”。始终保持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面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房地产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整治、涉众非法集资处置“三场硬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办理涉房地产类案件7件,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32件,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和扰乱市场秩序等涉营商环境类案件46件。针对案件侦办、监测预警、联动整治、追赃挽损等情况,向有关部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积极推动治罪和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为推动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我院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全市《政法机关持续发力为打赢三场硬仗保驾护航典型案例》。
全力维护民生安全。持续开展“断卡”⑴行动,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批准逮捕79人、起诉190人,实现全链条打击和一体化治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收藏品领域养老诈骗案1件、涉养老产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检察官走进乡镇、社区、学校,向重点人群集中授课,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增强了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全力推动社会治理。坚持惩治并重,以治为主的涉企犯罪治理理念。妥善处理129件群众信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答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赴省、进京“零涉检访”。坚持促进诉源治理,针对发现的监管、履职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4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救助金18.4万元。与区妇联建立司法救助衔接融合机制,进一步拓展了救助受益范围,更好地向社会传递“检察温度”。妥善办理涉疫犯罪1件6人,组织检察人员参加防疫工作3000余人次,努力做到“边办案、边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二、聚焦司法公平公正,提升精准法律监督质效
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时代要求,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化建设,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做强刑事诉讼监督。2022年,批准和决定逮捕274件342人,提起公诉623件816人。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捕162件234人,不起诉291件31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8件1043人,适用率91.8%,提出量刑建议805人。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监督立案4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26人、漏诉67人。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专项检察、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提出财产执行监督意见3件,纠正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活动不当9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办理罪犯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案件3件,侦办上级交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
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协办二审案件47件,监督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6件,提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0件。围绕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案件,支持起诉15件。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对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行为监督4件。
增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认真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我院办理的“北京某公司食品安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杜某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得到依法处理,被新华社等多家媒体报道,赢得社会认可。王某诉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职责监督案,经审查听证,督促市人社局依法履职,为当事人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及退休手续,此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刊发推广。
拓展公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继续在全省、全市检察系统保持先进,公益保护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坚持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推动政府协同履职。在全市率先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向卫健、市场部门发出磋商意见书,督促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办理督促整治欠缴水资源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追缴水资源税100余万元。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怠于履行再生水利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李某甲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擦亮未检保护品牌。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优未成年人保护“长安检察品牌”。坚持宽严相济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不捕率86.96%、不诉率63.64%,对38.45%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22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7件73份,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1份。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综合落实被害人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持续巩固和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大力开展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专项监督,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一体履职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聚焦群众满意度,增进司法为民公信力
以持续优化检务公开为抓手,着力强化司法能力转化机制,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贴近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推行质效管理机制。对标市检察院“质效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细化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评价指标,明确牵头指标、责任指标、关联指标、通用指标,定期组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反向审视短板弱项,改进办案习惯。强化业绩考评结果运用,逐步提升检察人员办案素能。去年,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7人,提拔重用12人,8名干警晋升职级,检察办案力量整体得到优化。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区干部群众视察检察工作。向区人大报告工作8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诉讼活动8次,办结代表委员提出意见建议20条,检察工作透明度、认知度不断提升。
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加强和规范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建立听证员库,公开选任听证员30名,办理案件听证50件,认真听取意见,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案件公正办理。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10件,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开展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23次,接待律师电话咨询783人次,现场接待律师315人次,办理律师异地阅卷2次。
四、聚焦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战略部署,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支部联合”优化组织基础,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组建机关党委,成立了四个联合总支部,为分管院领导同步履行好“一岗双责”提供党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组织政治学习44次,组织党员活动11次,先后开展了“3·23赶考日”、“重温入党誓词”宣誓等主题党日活动,检察长到区委党校、区直部门开展专题宣讲。利用长安检察“两微一端”推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检说”专栏,努力把党建工作更深、更实融入检察工作。
坚持以廉洁促公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再教育再整顿”,深刻剖析“身边事身边人”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净化检察队伍。紧盯“案、人、事”,将督察范围从执法办案环节拓展到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机关考勤等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通过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纪录片、印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十个严禁”廉洁提示卡,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将落实“三个规定”(2)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定期检查通报填报情况,全年共填报138件。强化政治督察结果运用,自觉接受区委和市检察院巡查反馈意见,对检察工作政治建设30项具体内容进行工作汇报和问题查摆,把从严治检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起案件。
坚持以培训强素质。积极开展线上网络培训活动,用好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和河北政法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着力打造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全年开展条线分类培训46次,开展岗练兵、业务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33期。举办“检察官教检察官”系列主题讲座15期,邀请省、市业务专家、兄弟院办案骨干“走进来”,安排本院检察官“上讲台”,提升了检察人员高质量办案本领。该做法被最高检、河北法制报、长城网等刊发,收到了预期培训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届“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荣誉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在此,我代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与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2022年,我们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检察工作现代化标准还有差距,以更高的执法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本领还不强。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能动履职水平与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政治建设与日常业务融合的深度不够,从严治检需持续加强。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协调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长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各项检察工作,把政治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实践,以更深刻认识、更坚决态度、更自觉行动、更务实举措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建设更优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更加有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不断探索经济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
三是强化检察担当,持续推进平安建设走实走深。把维护社会稳定做为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职能作用,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精准监督和监督质效。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力度,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办案机制,着力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扎实推进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工作,不断优化检察业务数据,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五是坚持从严不松,锻造为人民司法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强作风、提素质”专项活动,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始终不渝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初心不忘,矢志不渝,攻坚克难,奋勇当先,以更大担当、更足干劲、更实举措,为长安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有关术语说明
(1)“断卡”行动:针对电信网络犯罪的严峻形势和“两卡”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该行动实则为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银行帐户、支付帐户)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2)“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