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2年1月27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盖朝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以政治建院为统领,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检察担当,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7件45人,提起公诉22件80人。积极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批准逮捕51件81人,提起公诉46件108人。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追回经济损失583.68万元,严防发生大规模上访等次生风险。适时举行公开听证,做到依法慎捕、慎诉、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及时变更强制措施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件3人。对2267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确保联审人员的政治清廉纯洁。
——致力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2件15人。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的收集、排查和审查力度,强化“一案三查”,完善信息通报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协调推进。精准落实“边扫边建边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批准逮捕18件37人,提起公诉24件54人,行业秩序明显好转。对行业监管制度存在的漏洞,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整改落实。
——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常态化开展“三色信”分类办理,运用简易听证、值班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等形式,兑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答复”的承诺,将信访群众吸附在基层、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0件次,妥善处理上级院转交信访件101件,办结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教整办交办案件40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实现了进京赴省“零涉检访”。我院办理的马某某、李某某欠缴养老费纠纷申请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简易听证典型案例。针对刑事案件中暴露出的各种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加强源头治理。关爱因案致贫等特殊群体,为15名困难群众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元。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正取得新突破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和时代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每项工作。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3件435人,提起公诉812件1116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以求极致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81人,不诉126人。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从对“案”的审查向对“人”的教育感化转变,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9.37%。强化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罪10起、漏犯13人,提请抗诉4件;对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出纠正意见18份。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4件,纠正应收押未收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的罪犯62人,监督公安机关将35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纳入监管。我院办理的颜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例。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成立办案团队,调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8条,移交市检察院立案3人,参与办理4人;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日常联络、个案协调、重大事项通报和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研究解决提前介入、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办案程序问题,逐步建立起更为明确、规范的运行模式。共审查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党员涉嫌违法犯罪线索57条。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严惩,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全程跟踪帮教,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10.53%和18.42%。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开设网络微课堂等形式,举办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系列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远离毒品等内容教育广大学生要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连续28年与河北师大附中共同组织中学生暑期法治实践活动,《河北法制报》以“中学生打卡检察院体验沉浸式法治教育”为题予以报道。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秉承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加强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协办市院二审案件66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针对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帮助52名农民工讨薪近20万元。监督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8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以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在土地执法领域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监督其依法规范履职。以办案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对“案结事不了”的行政案件,不仅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更关注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争议,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为当事人指明依法维权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马某某申请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以宣传拓展行政检察案源,开展“加强行政检察,坚持司法为民”主题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检察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筑牢行政检察的群众基础。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全力维护公益。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诉前实现公益保护50件,提起诉讼12件。针对辖区超市散装熟食、冷鲜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和散装食品标识制度的问题,开展散装食品专项监督整治活动,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辖区部分保健品销售门店夸大商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开展“规范保健品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深入虚假宣传涉事企业取证,揭露健康养生讲座骗局,守护老年人健康与财产安全。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针对辖区停车场无明码标价、自有产权停车场未备案、无照经营、占用公共资源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和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代表召开“机动车停车场规范管理”公益诉讼听证会,磋商解决“停车难”问题,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刑事公诉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在办理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成功追偿十倍惩罚性赔偿金890余万元,给食品生产、销售人员敲响警钟。
三、坚定不移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展现新面貌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廉洁司法水平,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
——铸就忠诚政治品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之中,对重大敏感案件坚持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持续推进党总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格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班子成员自醒、自律、自觉。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起点布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整改,全面夯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铸就忠诚品格。
——强化执法规范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每月分析研判检察工作核心数据,开展流程监控48件次、评查案件1072件、对617件案件进行“四书”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坚持落实廉洁从检。坚持刀刃向内,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违法违纪干警的查处,通过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专题剖析会、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度剖析身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刻总结经验教训,以案示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到及时公示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发挥检务督察“利刃”作用,紧盯“案、人、事”,将督察范围从执法办案环节拓展到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机关考勤等日常管理方面,加强对“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监督,做到违规必处理、失职必追究。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熔炼学习型团队,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的各类业务和素能培训,全年参训人次达100余人次。大力推动检察教育向实战化、信息化发展,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提请任命检委会委员4名。
四、接受人民监督,规范检察权力运行取得新进展
牢牢把握权力的人民属性,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举办“践行宗旨理念,全面开展检察听证”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十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听证案件33件。
——深化检务公开。持续推动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8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252条,公开法律文书577份;接待律师2139人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大力推动长安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快速发展,坚持“长安检察院”公众号每日原创更新,进一步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与期待。
——积极开展巡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统筹巡察组和区第二巡察组43条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持定人、定标、定时,细化整改方案,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十届全国文明接待室”“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2021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不高,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存在短板。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办公办案深度融合还不够紧密,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研究探索。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只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瞄准目标不停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才能不断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境界,朝着伟大目标奋勇前进。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协调发展,为长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再作新贡献。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不断探索经济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提高精准打击犯罪水平,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相结合,自觉做好“四大检察”工作,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检察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大提升。
二是在持续推进平安建设上再展新作为。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时刻记在心间、扛在肩上,依法严惩黄赌毒黑拐骗等多发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加大对侵害社会弱势群体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打击力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三是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上再创新业绩。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力度, 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探索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实践经验。
四是在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上再获新提升。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依托上级院研发的各类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完善类案分析、结果比对、办案瑕疵提示等功能,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公平性。协助、配合、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数据共享、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努力融合宣传新媒体,打造具有网络竞争力的检察新媒体,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
五是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再上新台阶。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干警党性修养、政治站位。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健全权威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继续完善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着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尤长。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初心不忘,矢志不渝,攻坚克难,奋勇当先,以更大的担当、更足的干劲、更实的举措,为长安区实现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