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参加工作以来,谢静同志先后从事反贪污贿赂侦查、法律政策研究、人民监督、公诉等工作,在各个阶段均能高质量完成任务,为我院检察工作争先进位做出了贡献。
在公诉科工作期间,谢静同志踏踏实实、勤劳肯干,圆满完成各项各项工作任务,努力配合全科同志,尽职尽责于公诉业务,其所在集体连年在全市检察系统机关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
谢静同志积极履行检察辅助工作职责,实践公诉业务,积极辅助检察官各项工作,将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与保证案件质量相结合,注重出庭效果。2018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件,提审60余次,出庭支持公诉20余次。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0件,追诉漏犯8人,参加案件审核2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实践效果。
通过减刑案件规范化操作,完善办案质量,已依照各级办案规范化要求整理案卷档案70余本,公诉职业规范化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办案之余,谢静同志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和心得,已撰写上报典型案例3篇。与此同时,谢静同志还积极完成各项工作报表、案件核查、会议组织等事务性工作,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