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2月,于红飞同志加入公益诉讼小组,主要从事公益诉讼工作,2月份推进立案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入诉前程序,完成上级院布置的消灭立案空白任务。3月份立案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月份又立案1件,办结1件行政公益诉讼。公益诉讼工作推进难度大,尤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需要克服的困难更多:取证难,必须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沟通难,必须有勇有谋抓行政机关履职情况。于红飞同志不愧为办案能手,短短两个月工作完成的有声有色,查办落实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先后与区国土局,地税局联合执法,完成查办西兆通镇与南村镇违法占地案件,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市纪委,完成残疾人保障金追缴工作,查办高营镇临时停车场违法倾倒垃圾、正定县磁河垃圾污染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于红飞同志多次与省市院、区城管部门等沟通,帮助行政机关消除履职障碍,这些工作又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长安区检察院民行科的知名度。截至目前,民行科已办理公益诉讼案四件,于红飞到现场实地考察,加班加点,废寝忘食,为完成市院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战任务忘我的工作。
于红飞同志在承担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还保持谦虚认真的学习态度,学习新出台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办高质量案件打下牢固业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