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金连增的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咏梅任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孙庆辉为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石家庄市长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张彦勇、张亮、谢娜、杨文娟、常辉、泮志娟、王珊珊、马雄、张文汇、闫军、朱园园、荣国栋十二名同志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家庄市长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免去李静同志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郎建平、马国斌、安凯明同志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